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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最高權限 - 教育新知 | 2021-03-26 | 點閱數: 1617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國民小學
紀念林劉芳子女士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壹、主旨說明:
  林劉芳子女士為人熱心公益,經常捐助急難,並長期參與社會關懷及贊助弱勢活動不遺餘力。為傳承林劉芳子女士生前善念義行,由其子女集資成立「紀念林劉芳子女士清寒獎助學金」,持續散播「關懷偏鄉學子、用心回饋社會」理念,提供富里鄉學田國小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給予偏鄉清寒學生均等的學習機會。
貳、申請資格:
  本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或經導師訪查後確認該生家境清寒者。
參、申請條件:
 一、清寒學生上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達80分(甲等)以上。
 二、未達80分(甲等)或一年級新生,須由導師填寫清寒事實證明,且校內外均無重大違規或不良紀錄。
肆、獎助金額與名額:
 一、清寒獎助學金,以每學期五人,每人新台幣5000元整為原則。(或每學期十人,每人新台幣2500元)
 二、清寒獎助學金核撥後,存入該生設於學校之郵局儲蓄專戶,以提供學生就學相關費用、參與學校教學活動及生活用品所需相關支出。
伍、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乙份,由導師敘明學生家境及在校狀況。
 二、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資格,由教務組依家長提供之社會福利資格證明認定。如無相關證明則由導師證明。
陸、申請時間:
  每學年度九月、三月份。
柒、審查程序:
  由學校召開行政會議,依經費狀況及申請學生相關資料進行審查,核可名單交由獎助學金提供人複審後核撥。
捌、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將於學田國小網站公告,並於公開場合頒贈,以召公信,並傳承林劉芳子女士熱心公益、關懷偏鄉學子之善行。
玖、經費來源:
  由林劉芳子女士之子女集資提供。
拾、本要點由林劉芳子女士家屬核可後,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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