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 據: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花蓮縣辦理國民中小學「臺灣母語日」實施計畫
貳、目 標:
一、增進全校師生皆會說流利母語的能力。
二、培養本校師生應用母語及俚語的能力。
三、充份了本土語言文化的內涵。
參、實施原則:
一、正常原則:學習母語,不影響正常教學之進行。
二、活動原則:學習說母語為一種活動,不強調成績亦不做紙筆測驗。
三、情境原則:設計學習情境,教師起帶頭作用,為學生表率。
四、鼓勵原則:積極鼓勵學生開口,讚美學生說母語。
五、生活原則:與日常生活相結合,儘量力求自然而不刻意矯作。
肆、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伍、實施語言:閩南語、客家語、阿美族語、布農族語
陸、實施時間:每週四
柒、實施方式:
一、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打招呼、接待客人以母語應對。
二、除國語外,在不影響教學之情況,盡量以母語進行交談。
三、於學生朝會時間或師長報告時,可以運用國語和母語交談,增進學生學習興趣。
四、打掃時間的音樂播放,可選播本土語音樂以製造學習母語的愉悅情境。
五、除了利用本土語教學時間進行母語教學,並利用晨光教學教導鄉土俗諺。
六、平日鼓勵學生在家多與家人以母語交談。
七、川堂佈置本土語教學專欄。
八、提昇教師專業能力,鼓勵教師參與各項母語研習,增進教師母語能力。
捌、預期目標:
一、透過母語的教學,能運用流利順暢的母語與人互為溝通。
二、透過母語教學環境的營造,能將母語運用在日常生活中。
三、推展母語教學,能認識鄉土文化內涵,並傳承鄉土文化。
玖、本實施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