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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stps - 人事 | 2023-10-13 | 點閱數: 80

函釋令主要內容如下: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4項就公 務員「所任職務」對營利事業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者之投資禁止規定,以其「所任本職職務」為限,尚不及於兼任職 務(包含依法令規定由某機關之特定職務人員兼任之當然兼 職),惟仍應注意利益衝突之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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