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送「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一份,請轉知學區內家長,有意辦理者於本(114)年4月30
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教育處提出申請,請查照。
2.有意申請者請至學校教導處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