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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 | 2017-10-24 | 點閱數: 478
一、 依據本縣106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 本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 時間:106年10月-12月,共12次,詳見分區工作坊日程表。
(二) 地點:如分區工作坊日程表。
三、 參加人員:
(一) 各區之夥伴學校綜合活動召集人各1人,亦開放任教綜合的領域教師報名參加,每場次至少10-20人。
(二) 國小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員。
四、 旨揭工作坊為綜合活動學習領域重要核心課程,請貴校至少指派綜合領域召集人1人參加,並請核予公假登記,代課鐘點費由校內代課費支應。
五、 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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