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縣106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
二、 | 本活動日期及地點: |
(一) | 時間:106年10月-12月,共12次,詳見分區工作坊日程表。 |
(二) | 地點:如分區工作坊日程表。 |
三、 | 參加人員: |
(一) | 各區之夥伴學校綜合活動召集人各1人,亦開放任教綜合的領域教師報名參加,每場次至少10-20人。 |
(二) | 國小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員。 |
四、 | 旨揭工作坊為綜合活動學習領域重要核心課程,請貴校至少指派綜合領域召集人1人參加,並請核予公假登記,代課鐘點費由校內代課費支應。 |
五、 | 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