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7年2月13日臺中大學師培字第1071060102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辦法」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曾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
三、 | 抵免方式: |
(一) | 修習科目名稱相同者:檢附抵免課程表乙份或其他相佐證資料。 |
(二) | 修習科目名稱不相同,課程內涵相似者:檢附抵免課程表、授課大綱或其他可了解課程內涵之佐證資料。 |
(三) | 填寫附件申請表連同證明資料寄回該中心。 |
四、 | 收件時間:107年03月01日至107年0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
五、 | 收件地址: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教研中心(課程抵免) |
六、 | 相關流程規劃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