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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訪客 - 人事 | 2016-02-24 | 點閱數: 876

99年迄今仍有高階公務人員及司法官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資持股超過10%等規定。為免同仁誤犯旨揭規定,請定期加強宣導,並落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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