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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欄 | 2018-10-15 | 點閱數: 363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17298號及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 本計畫申請項目如下:
(一)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
(二) 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 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 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1.諮詢服務)(2.小團體活動)。
(六) 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三、 申請作業:107年11月2日(星期五)前依線上操作說明手冊,至「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站之教育實施計畫專區(https://newres.pntcv.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75/),填報本計畫。每一補助項目填寫一筆資料,填寫完成後下載「補助計畫申請表」及「各項目實施計畫」併同該項目之相關資料(完整課程表、活動規畫內容、活動行程表、購置教材清冊等)核章上傳,紙本資料留校備查。
四、 本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 請務必詳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及附表」相關規定編列經費。
(二) 申請「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項目者,應先至「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華語補救教學課程資料統計填報-學校填報」(網址:https://newres.pntcv.ntct.edu.tw/transfer?cid=886)填報,俾利本年度初審事宜。
(三) 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寒、暑假、週休二日及非上課時間辦理為原則,不宜佔用學生正課、早午休或空白課程時間(華語補救課程及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除外)。
五、 教育部國教署將於近日擇期辦理旨揭計畫線上系統操作直播說明會,將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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