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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 | 2016-05-16 | 點閱數: 838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05年5月5日府教學二字第1052414349號函辦理。
二、 該縣於104學年度起實施國民中小學整併辦法,部分學校可能面臨減班整併之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填寫介聘志願時審慎選填。
三、 另經介聘至該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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