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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公告欄 | 2019-05-15 | 點閱數: 371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5月10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59442C號函辦理。
二、 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應依教師專業素養暨課程基準規劃師資職前教育相關課程,其課程適用自108學年度起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
三、 本次修正重點係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符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領綱)之精神與學生輔導法等規定,增訂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專門課程相關規定,包括:(1)開設原則。(2)專門課程架構表。
四、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s://www.edu.tw/)-教育資料「法令規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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